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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管理員 - 學務處 | 2020-06-02 | 點閱數: 476

主旨:為避免學校教職員工生遭狂犬病動物咬傷及疫情擴及校園犬貓,請務必於 109 年 8 月 20 日前完成校園犬貓疫苗施打作業,並加強防疫宣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5 月 28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90057520 號函辦理。
二、依「各級學校犬貓管理注意事項」,本案所指之校犬、校貓為由學校或校內人員認養或長期飼養之犬、貓,管理如下:
(一)學校對於校犬、貓,應善盡管理之責,經校內主管單位許可並指定飼主,由飼主完成寵物登記、晶片植入及完成狂犬病等預防注射,並應配戴頸圈及狂犬病預防注射頸牌等其他可供識別之標記。
(二)學校應就校犬、貓造冊列管,並視學校人力或幅員等條件,訂定策略善加管理(如校犬、貓合理數量、適當安全防護措施等)。
(三)有關校犬、貓之取得、轉讓、遺失、死亡等事項,應依寵物登記管理辦法確實執行。
三、因狂犬病疫苗防疫有效期間為 1 年,去(108)年已接種疫苗校園犬貓應需重新接種,請各校依本市動物防疫保護處(以下稱本市動保處)排定之巡迴施打期程,就近自行攜帶犬貓前往施打,或可自行攜帶犬貓至本市動保處施打;若校內犬貓數較多,請逕洽本市動保處協助至學校施打。本案聯繫注射行程等相關問題,請逕洽本市動保處聯絡窗口謝惠琦技士,電話:(06)2130958 。
四、有關全國狂犬病巡迴注射行程及相關訊息,可至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網站(網址: http://www.baphiq.gov.tw/view.php?catid=10975)或本市動保處網站( http://www.tainan.gov.tw/ahipo/default.asp/狂犬病專區/巡迴注射行程)查詢。
五、另請於本(109)年 8 月 20 日前至本局資訊中心網站線上填報系統完成填寫第 12060 號「臺南市 109 年校園犬貓數量及狂犬病疫苗施打情形調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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