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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蘇惠鈴 - 人事室 | 2024-03-28 | 點閱數: 158

依據「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辦理。

一、 113 年度國小及幼兒園教師市內介聘期程表詳如附件 1

二、本市實驗教育學校介聘期程須知詳如附件 2

各校教師有意願前往實驗教育學校請於 113 年 4 月 11 日(星期四)前經現職服務學校同意後(同意書如附件 3),再依介聘期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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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