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特殊教育法」、「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及「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暨本局111年12月29日南市教特(二)字第1111687372號函核定辦理之。
二、國小各類鑑定期程摘要如下:
(一)國小音樂資優學生鑑定安置:初選報名自112年3月27日(星期一)至3月31日(星期五) 上午8時至中午12時,下午2時至4時。鑑定日期為112年4月23日(星期日)。
(二)國小一般智能優異學生鑑定安置:初選報名自112年3月27日(星期一)至3月31日(星期五) 上午9時至中午12時,下午1時30分至4時。初選日期為112年4月22日(星期六)。
(三)國小創造力資優方案學生鑑定安置:報名自112年4月17日(星期一)至4月20日(星期四) 上午9時至中午12時,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鑑定日期為112年6月3日(星期六)。
三、檢附上述各類學生鑑定安置計畫1份(如附件),亦可至本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網頁(https://pse.is/4kyemk)瀏覽及下載。